77.虚假诉讼案(第307条之一)
三、治安管理局管辖案件范围(共76种) (一)《刑法》分则第二章危害公共安全罪中的下列案件:1.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危险物质案(第125条第2款)2.违规制造、销售枪支案(第126条)3.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案(第128条第1款)4.非法出租、出借枪支案(第128条第2款、第3款)5.丢失枪支不报案(第129条) 6.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危险物品危及公共安全案(第130条)7.重大责任事故案(第134条第1款)8.强令违章冒险作业案(第134条第2款)9.重大劳动安全事故案(第135条)10.大型群众性活动重大安全事故案(第135条之一)11.危险物品肇事案(第136条) 12.工程重大安全事故案(第137条)13.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案(第138条)14.不报、谎报安全事故案(第139条之一) (二)《刑法》分则第三章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中的下列案件: 第二节 走私罪中的下列案件:15.走私淫秽物品案(第152条第1款) 第八节扰乱市场秩序罪中的下列案件:16.强迫交易案(第226条)17.伪造、倒卖伪造的有价票证案(第227条第1款)18.倒卖车票、船票案(第227条第2款) (三)《刑法》分则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中的下列案件:19.强迫劳动案(第244条)20.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案(第244条之一) (四)《刑法》分则第五章侵犯财产罪中的下列案件:21.故意毁坏财物案(第275条) 22.破坏生产经营案(第276条) 23.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第276条之一) (五)《刑法》分则第六章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中的下列案件: 第一节 扰乱公共秩序罪中的下列案件:24.非法生产、买卖警用装备案(第281条)25.代替考试案(第284条之一第4款)26.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案(第290条第1款)27.聚众冲击国家机关案(第290条第2款) 28.扰乱国家机关工作秩序案(第290条第3款)29.组织、资助非法聚集案(第290条第4款)30.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案(第291条)31.聚众斗殴案(第292条)32.寻衅滋事案(第293条)33.非法集会、游行、示威案(第296条)34.非法携带武器、管制刀具、爆炸物参加集会、游行、示威案(第297条)35.破坏集会、游行、示威案(第298条) 36.聚众淫乱案(第301条第1款)37.引诱未成年人聚众淫乱案(第301条第2款)38.赌博案(第303条第1款)39.开设赌场案(第303条第2款) 40.故意延误投递邮件案(第304条) 第四节 妨害文物管理罪中的下列案件:41.故意损毁文物案(第324条第1款)42.故意损毁名胜古迹案(第324条第2款)43.过失损毁文物案(第324条第3款) 第五节危害公共卫生罪中的下列案件:44.妨害传染病防治案(第330条)45.非法组织卖血案(第333条)46.强迫卖血案(第333条)47.非法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案(第334条第1款)48.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事故案(第334条第2款)49.医疗事故案(第335条)50.非法行医案(第336条第1款)51.非法进行节育手术案(第336条第2款)第八节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中的下列案件:52.组织卖淫案(第358条第1款) 53.强迫卖淫案(第358条第1款)54.协助组织卖淫案(第358条第4款) 55.引诱、容留、介绍卖淫案(第359条第1款)56.引诱幼女卖淫案(第359条第2款)57.传播性病案(第360条) 第九节 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中的下列案件:58.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第363条第1款) 59.为他人提供书号出版淫秽书刊案(第363条第2款)60.传播淫秽物品案(第364条第1款) 61.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案(第364条第2款)62.组织淫秽表演案(第365条) (六)《刑法》分则第七章危害国防利益罪中的下列案件:63.故意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军事设施案(第370条第1款)64.过失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军事设施案(第370条第2款)65.聚众冲击军事禁区案(第371条第1款)66.聚众扰乱军事管理区秩序案(第371条第2款) 67.煽动军人逃离部队案(第373条)68.雇用逃离部队军人案(第373条)69.接送不合格兵员案(第374条)70.非法生产、买卖武装部队制式服装案(第375条第2款)71.伪造、盗窃、买卖、非法提供、非法使用武装部队专用标志案(第375条第3款)72.战时拒绝、逃避征召、军事训练案(第376条第1款)73.战时拒绝、逃避服役案(第376条第2款)74.战时窝藏逃离部队军人案(第379条)75.战时拒绝、故意延误军事订货案(第380条)76.战时拒绝军事征收、征用案(第381条)
治安管理局指导长江航运公安机关,办理长江干线跨区域的中央管理水域发生的刑事案件。
四、防范和处理邪教犯罪工作局管辖案件范围(共2种)《刑法》分则第六章第一节扰乱公共秩序罪中的下列案件:1.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利用迷信破坏法律实施案(第300条第1款)
2.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利用迷信致人重伤、死亡案(第300条第2款)
五、刑事侦查局管辖案件范围(共119种) (一)《刑法》分则第二章危害公共安全罪中的下列案件:1.放火案(第114条、第115条第1款)2.决水案(第114条、第115条第1款)3.爆炸案(第114条、第115条第1款)4.投放危险物质案(第114条、第115条第1款)5.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第114条、第115条第1款)6.失火案(第115条第2款)7.过失决水案(第115条第2款)8.过失爆炸案(第115条第2款)9.过失投放危险物质案(第115条第2款)10.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第115条第2款)11.破坏交通工具案(第116条、第119条第1款)12.破坏交通设施案(第117条、第119条第1款)13.破坏电力设备案(第118条、第119条第1款)14.破坏易燃易爆设备案(第118条、第119条第1款)15.过失损坏交通工具案(第119条第2款)16.过失损坏交通设施案(第119条第2款)17.过失损坏电力设备案(第119条第2款)18.过失损坏易燃易爆设备案(第119条第2款)19.劫持航空器案(第121条)20.劫持船只、汽车案(第122条)21.暴力危及飞行安全案(第123条)22.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案(第124条第1款)23.过失损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案(第124条第2款)24.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案(第125条第1款)25.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案(第127条第1款)26.抢劫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案(第127条第2款)27.消防责任事故案(第139条) (二)《刑法》分则第三章第二节走私罪中的下列案件:28.走私武器、弹药案(第151条第1款)29.走私核材料案(第151条第1款)30.走私文物案(第151条第2款)31.走私贵重金属案(第151条第2款)32.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案(第151条第2款)33.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案(第151条第3款)34.走私废物案(第152条第2款) (三)《刑法》分则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中的下列案件:35.故意杀人案(第232条)36.过失致人死亡案(第233条)37.故意伤害案(第234条)38.组织出卖人体器官案(第234条之一第1款)39.过失致人重伤案(第235条)40.强奸案(第236条)41.强制猥亵、侮辱案(第237条第1款、第2款)42.猥亵儿童案(第237条第3款)43.非法拘禁案(第238条)44.绑架案(第239条)45.拐卖妇女、儿童案(第240条)46.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案(第241条)47.聚众阻碍解救被收买的妇女、儿童案(第242条第2款)48.诬告陷害案(第243条)49.非法搜查案(第245条)50.非法侵入住宅案(第245条)51.侮辱案(告诉才处理的除外)(第246条)52.侵犯通信自由案(第252条)53.私自开拆、隐匿、毁弃邮件、电报案(第253条第1款)54.破坏选举案(第256条)55.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告诉才处理的除外)(第257条)56.重婚案(第258条)57.破坏军婚案(第259条第1款)58.虐待案(第260条)59.虐待被监护、看护人案(第260条之一)60.遗弃案(第261条)61.拐骗儿童案(第262条)62.组织残疾人、儿童乞讨案(第262条之一)63.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案(第262条之二) (四)《刑法》分则第五章侵犯财产罪中的下列案件:64.抢劫案(第263条)65.盗窃案(第264条)66.诈骗案(第266条)67.抢夺案(第267条)68.聚众哄抢案(第268条)69.敲诈勒索案(第274条) (五)《刑法》分则第六章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中的下列案件: 第一节 扰乱公共秩序罪中的下列案件:70.妨害公务案(第277条)71.煽动暴力抗拒法律实施案(第278条)72.招摇撞骗案(第279条)73.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案(第280条第1款)74.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案(第280条第1款)75.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案(第280条第2款)76.伪造、变造、买卖身份证件案(第280条第3款)77.使用虚假身份证件、盗用身份证件案(第280条之一)78.非法生产、销售窃听、窃照专用器材案(第283条)79.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案(第288条)80.投放虚假危险物质案(第291条之一第1款)81.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案(第291条之一第1款)82.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第294条第1款)83.入境发展黑社会组织案(第294条第2款)84.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案(第294条第3款)85.传授犯罪方法案(第295条)86.盗窃、侮辱、故意毁坏尸体、尸骨、骨灰案(第302条) 第二节 妨害司法罪中的下列案件:87.伪证案(第305条)88.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证据、伪造证据、妨害作证案(第306条)89.妨害作证案(第307条第1款)90.帮助毁灭、伪造证据案(第307条第2款)91.打击报复证人案(第308条)92.泄露不应公开的案件信息案(第308条之一第1款)93.披露、报道不应公开的案件信息案(第308条之一第3款)94.扰乱法庭秩序案(第309条)95.窝藏、包庇案(第310条)96.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案(第312条)97.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第313条)98.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案(第314条)99.破坏监管秩序案(第315条)100.脱逃案(第316条第1款)101.劫夺被押解人员案(第316条第2款)102.组织越狱案(第317条第1款)103.暴动越狱案(第317条第2款)104.聚众持械劫狱案(第317条第2款) 第三节 妨害国(边)境管理罪中的下列案件:105.破坏永久性测量标志案(第323条)第四节妨害文物管理罪中的下列案件:106.非法向外国人出售、赠送珍贵文物案(第325条)107.倒卖文物案(第326条)108.非法出售、私赠文物藏品案(327条)109.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案(第328条第1款)110.盗掘古人类化石、古脊椎动物化石案(第328条第2款)111.抢夺、窃取国有档案案(第329条第1款)112.擅自出卖、转让国有档案案(第329条第2款) (六)《刑法》分则第七章危害国防利益罪中的下列案件:113.阻碍军人执行职务案(第368条第1款)114.阻碍军事行动案(第368条第2款)115.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案(第369条第1款)116.过失损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案(第369条第2款)117.冒充军人招摇撞骗案(第372条)118.伪造、变造、买卖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案(第375条第1款)
在线下载列表
资源售价:1 点
下载地址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