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向社会募集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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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起人2XX:认购的股份数XXX万股,占股本XX%,占注册资本XXX万元人民币。其中以货币(或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缴纳股款XXX万元人民币,占认购股份数的XX%。J0U红一点

发起人3XX:认购的股份数XXX万股,占股本XX%,占注册资本XXX万元人民币。其中以货币(或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缴纳股款XXX万元人民币,占认购股份数的XX%。J0U红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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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公司设立时,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三十五,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股东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股东以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以外的其他财产出资的,应当符合有关规定。)J0U红一点

第十五条  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的,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并经具有评估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评估作价后,由验资机构进行验资。(注:全部以货币出资的,删除此款非货币出资的有关内容。)J0U红一点

第十六条  发起人应当自股款缴足之日起三十日内主持召开公司创立大会,创立大会由发起人、认股人组成。J0U红一点

公司的股款缴足后,发起人在三十日内未召开创立大会的,认股人可以按照所缴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要求发起人返还。J0U红一点

第十七条  发起人应当在创立大会召开十五日前将会议日期通知各认股人或者予以公告。创立大会由代表股份总数过半数的发起人、认股人出席,方可举行。J0U红一点

创立大会根据《公司法》第九十一条第二款所列事项行使职权;但对其所列事项作出决议的,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认股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J0U红一点

第十八条  发起人、认股人缴纳股款或者交付抵作股款的出资后,除未按期募足股份、发起人未按期召开创立大会或者创立大会决议不设立公司的情形外,不得抽回其股本。J0U红一点

第十九条  发起人签订发起人协议,明确各自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并承担公司筹办事务。J0U红一点

第六章  公司股东大会的组成、职权和议事规则J0U红一点

第二十条公司股东大会由全体发起人、认股人组成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J0U红一点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J0U红一点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J0U红一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J0U红一点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J0U红一点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J0U红一点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J0U红一点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J0U红一点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J0U红一点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J0U红一点

(十)修改公司章程;J0U红一点

(十一)其他职权。(注:由全体股东自行确定,如股东不作具体规定应将此项删除。)J0U红一点

第二十一条  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召开一次年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J0U红一点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J0U红一点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J0U红一点

(三)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J0U红一点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J0U红一点

(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J0U红一点

(六)其他情形。(注:由股东自行约定,如没有另外约定则删除此项)J0U红一点

第二十二条  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J0U红一点

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大会会议职责的,监事会应当及时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的,连续九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J0U红一点

第二十三条  召开股东大会会议,应当将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的事项于会议召开二十日前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各股东。J0U红一点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应当在收到提案后二日内通知其他股东;并将该临时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临时提案的内容应当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并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J0U红一点

股东大会不得对前两款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作出决议。J0U红一点

第二十四条  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J0U红一点

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J0U红一点

第二十五条  公司受让、转让重大资产或者对外提供担保等事项,必须经股东大会作出决议,董事会应当及时召集股东大会会议,由股东大会就上述事项进行表决,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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