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民法典》中自然人的权利与义务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在第一编总则第二章专门规定自然人相关内容,并在人格权编、婚姻家庭编、继承编等各编中全面规范了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各项民事权利及相应民事义务。
一、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权利义务的基础)
1. 民事权利能力(资格)
•第十三条: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第十四条: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不因性别、年龄、民族、出身、职业等差异而不同。
•第十六条: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2. 民事行为能力(实施能力)
类型 | 年龄/条件 | 行为能力范围 | 法条依据 |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 18周岁以上成年人;16周岁以上未成年人,以自己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 | 可独立实施所有民事法律行为 | 第十八条 |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 8周岁以上未成年人;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 在线下载列表
资源售价:1 点 下载地址1
全站搜索 |

